助学、筑梦、铸人——山东省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时间:2024-05-28 10:20:25  来源: 艺术设计与教育系团总支   作者: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们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并建立起贫困资助政策,山东省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资助体系,下面跟着小艺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

(不可兼得)

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名单并发放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不可兼得)

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名单并发放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本专科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为二至三档。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高校特殊困难同学免学费

资助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学费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年8000元的,据实免除;学费标准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省内高校就读特殊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学校对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

高校毕业生学费

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资助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

2.现场审核: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申请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①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

②提交:学生本人签字承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3.审核通过:签订合同,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打印受理证明。

4.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

服兵役高等学校

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勤工助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校外勤工助学酬金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