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与公共管理系纪律管理规定

时间:2019-05-06 18:44:06  来源:   作者:


为加强我系纪律管理,保证我系学风建设能够顺利进行,为保障我系学生的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晚自习考勤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1.每周日至周四,晚自习18:30纪检部准时查班考勤;

2.考勤时教室内所有人员应回到各自位置并保持安静;需要各班学生在考勤前将手机上交至班级负责人。

3.考勤时若有人因去厕所而未在教室一律按照迟到处理。

(二)各班要求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明确审批与批准权限和程序,确实保证晚自习的出勤率。具体条例如下:

1.自习考勤采取进班检查制度,18:20纪检部成员全体走廊待命,开始维持走廊秩序;18:30对迟到人员进行查处,18:30晚自习上课铃响以后,如教室还没保持安静,按纪律乱扣除班级量化3分;18:45正式对各班进行检查。18:20纪检部成员将到达后勤楼,对后勤楼进行检查,18:30锁后勤楼门。(注:如果本班有请假的同学应在进班签板时出示假条以此证明请假,否则视为请假无效,记为旷课,旷课扣10/人次。)

2.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纪检部成员工作,不允许出现顶撞、辱骂、不签板等行为,如有出现则视当天班级量化成绩清零。负责人不允许包庇,应如实签写考勤情况,晚自习期间对班级进行抽查时,若发现班级负责人所写考勤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负责人应对其进行解释并说明情况,若态度恶劣或隐瞒情况,则视当天班级量化成绩清零。

3.上课(自习)期间禁止私自外出,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外出,必须找辅导员或值班老师请假,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无故离开教室者,视为旷课。(注:院级以上活动必须找班主任或杨书记或钟科长请假,否则视为旷课。旷课扣10分/人次)

4.周一至周四晚自习必须有手写假条,周日短信假条或突发情况需班级负责人在纪检部查班时给班级辅导员老师打电话核实

5.自习期间不能成群结伙(三人及以上)上厕所或在走廊内打闹,如有犯者警告,警告无效者扣2分/人次。

6.外出打电话时间过长的同学,一次警告第二次按迟到处理。(注:打电话超过15分钟算时间过长,迟到早退扣3分/人次)

7.去院办公室,自考本办公室必须出示假条。

8.后勤下课后若回班则需要按班里规定的时间下课,若回班后未到规定时间下课则按早退处理。(注:迟到早退扣3分/人次)

9.纪检部成员进班查人时本班人员不可以随意走动,喧闹,否则按纪律乱处理。(注:纪律乱扣3分。以考证读书名义在班内说话、喧闹为由的不做理由)

10.晚自习期间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如:紧急病情)可视情况先做出相应措施(如拨打紧急电话等)并及时上报值班老师。

11.每周班级考勤表最晚每周日17点前上交团总支考勤箱。17点后未交的扣班级量化分10分。

12.走读生若在教室上晚自习,必须遵守纪律管理规定。

13.上课十分钟之内和临下课五分钟之内禁止以上厕所的名义外出,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注:迟到早退扣3分/人次)

14.自习期间和社团学习期间若有事情外出则需要告知纪检部成员原因和返回时间,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则按迟到处理。(注:迟到早退扣3分/人次)

(三)上课(自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1.自习期间,未按时到达教室,琴房者无特殊情况可视为迟到,五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超出五分钟视为旷课。若无特殊情况提前离开教室、琴房者视为早退(注:根据离开时间确定违纪情况,若提前10分钟以上离开视为旷课,10分钟以内可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扣3分/人次,旷课扣10分/人次)

2.每晚7:00--7:30期间,各班只可以看新闻联播,其他时间不可以看电视,否则扣3分。如果上课期间赌博、打牌、下棋等游戏属于重大违纪现象扣10分/人啊,第2天上报团总支。

3.上课(自习)期间教室不得留非本班人员(否则扣3分/人次)。

4.上课(自习)期间在教室内随意走动(串座位,调座位)接打电话、嬉闹、喧哗者扣3分/人次。

5.上课(自习)期间不得在教室,琴房内吃饭,不带饮水、饮料、零食、否则扣2分/人次

6上课(自习)期间应着装得体,不得穿拖鞋,女生不得穿短裙、超短裤、吊带衫,男生不能穿背心短裤,否则扣2分/人次。

7.自习期间,若发现玩手机、戴耳机、放音乐、睡觉等情况扣2分/人次,晚自习期间大一不允许使用电脑,大二艺术班允许使用电脑,检查时必须将耳机摘下,电脑半合。

8.晚自习期间如有在后勤上课的同学应自觉遵守琴房,舞蹈房纪律,不允许其他人员入内否则扣5分/人次,琴房,舞蹈房内不允许手机充电,不允许用插排或大功率电器,如果有发现立即没收,第二天上报团总支,如发生事故将追究到个人责任。(手机充电扣5分,大功率电器扣10分)

9.晚上8:45前必须离开教室,纪检部检查时若发现未离开教室者扣2分/人次。

10.各班请在下晚自习之后关好门窗,断电等安全隐患情况,若发现未关窗班级每窗扣10分,未锁窗扣5分,未断电源的班级当天班级量化成绩清零。

(四)参加社团活动晚自习期间,

1.未按时到达指定开课地点,若无特殊情况视为迟到,迟到五分钟以上为旷课。(注:迟到扣3分/人次,旷课扣10分/人次)社团开课期间不得在社团内干与社团无关的活(例如:看电影、打牌、玩手机等)否则扣2分/人次。

2.有选修课或社团的同学,应在上课前到达授课教室并保持安静,上课后不允许随意出入,不允许提前下课,未准时到达授课教室的同学扣3分/人次。

(五)参加系级以上大型活动,需听从系里安排配合纪检部工作,在活动中纪律乱的班级扣3分,若班级中有无故不参加活动的扣5分/人次,集体不参加活动的班级当天班级量化成绩清零,若有迟到,早退的班级扣3分(若提前离开会场被纪检部成员劝回后,也按早退处理)活动中途若有离开会场的需告知纪检部成员原因和返回时间,若未按时返回会场按早退处理。活动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有本班人员之外的人员加入否则扣5分/人次,活动期间不得吃零食、乱走动否则扣2分/人次。

(六)每天考勤情况次日将给予公布,对于严重违纪的同学,学生会纪检部和值班老师将与其进行沟通,并将其违纪情况于次日汇报到团总支。构成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观察、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艺术设计与公共管理系

纪检部

2018年12月1日